绿色建筑照明
通过科学的照明设计,采用效率高、寿命长、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电器产品(电光源、灯用电器附件、灯具、配线器材以及调光控制设备和控光器件),充分利用天然光,改善提高人们工作、学习、生活条件和质量,从而创造一个高效、舒适、安全、经济、有益的环境并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的照明。
照明节能只是绿色照明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选用电光转换效率高的光源产品、高效率的灯具配合恰当的光源、低电能损耗的照明电器、合理的照明供电系统、合理的照明控制系统等多个方面的多种手段来达到照明节能的目的。
对于照明节能的概念,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(1998年1月1日实施)等法律、法规文件中都有提及,从1996年开始,国家经贸委/联合国开发计划署(UNDP)/全球环境基金(GEF)共同实施了“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促进项目”,在此项目即将结束时,重新修订了我国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(2004年12月1日实施),新标准号为GB50034-2004,在新的照明标准中对多种建筑的大多数功能区域提出了“照明能效”标准要求,用每平米内的耗电量(即,功率密度)作为衡量标准,所有在实施日期后新设计的项目均强制执行此设计标准,符合其中照明能效标准的要求。
照明节能只是绿色照明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选用电光转换效率高的光源产品、高效率的灯具配合恰当的光源、低电能损耗的照明电器、合理的照明供电系统、合理的照明控制系统等多个方面的多种手段来达到照明节能的目的。
对于照明节能的概念,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(1998年1月1日实施)等法律、法规文件中都有提及,从1996年开始,国家经贸委/联合国开发计划署(UNDP)/全球环境基金(GEF)共同实施了“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促进项目”,在此项目即将结束时,重新修订了我国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(2004年12月1日实施),新标准号为GB50034-2004,在新的照明标准中对多种建筑的大多数功能区域提出了“照明能效”标准要求,用每平米内的耗电量(即,功率密度)作为衡量标准,所有在实施日期后新设计的项目均强制执行此设计标准,符合其中照明能效标准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