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同通信
为保障军队协同动作而建立的通信联络。军事通信的组成部分。协同通信包括执行共同任务并有直接协同关系的各军种、兵种部队之间,友邻部队之间,以及军队与民兵之间的通信联络。其任务是为协同部队之间通报情况、指示目标、识别敌我提供通信保障。协同通信根据协同关系建立,通常由组织协同动作的司令部统一组织(有时也可指定协同的某一方负责组织),以固定通信网和野战通信网结合实施。无线电通信,可以直接建立,也可迂回转信;当直接建立时,人员器材由双方各自负责,或由支援部队向被支援部队派出。有线电通信,可以直接建立,也可迂回转接;当需要直接建立有线电线路时,军种、兵种部队之间,通常由陆军向海军、空军建立,海军向空军建立,炮兵向步兵、坦克兵建立,步兵向坦克兵建立;友邻部队之间,规定由右邻部队向左邻部队建立,或由左邻部队向右邻部队建立,有时可临时指定某一方向另一方建立。运动通信,由双方视需要直接建立,并派出各自所用的人员和器材。简易信号通信,按上级规定执行,人员器材由协同双方各自负责。